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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一促机关用车改革

1998-08-01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据报道,河南省一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将机关小车承包给驾驶员,领导干部因公用车,根据时间、里程交费,私人用车由个人交费。领导用车费用一次发放到个人,包干使用,节约上交,超出自付。这样的机关用车改革,令人耳目一新。

然而,时下在不少机关和单位,公务用车仍由办公室或行政科调度,用车不合理,小车成天忙得不亦乐乎,驾驶员连双休日都没有;也有的干脆将小车包给领导个人。有些人宿舍与办公室近在咫尺,也要乘小车上下班;有时一般干部明明是公事却用不到车,而有权者连自己的七姑八姨都用车,造成机关小车越来越多,越多越不够用。群众说,如今一些人是无车不外出,外出必用车。

现行机关用车办法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。首先,它助长了铺张浪费。养一辆小车的费用,包括驾驶员工资、奖金、车辆保险、油料、维修等,一年下来少说也要4万至5万元。其次,领导干部有车坐,一般干部没车坐,单位内部容易产生矛盾。每逢会议,小车排成龙,领导干部坐在小车里,隔着茶色玻璃与老百姓见面,严重脱离群众,滋长了官僚主义作风。第三,一些领导干部把公车占为己有,认为他用车是天经地义,理所当然。个别领导干部成为“二转”干部,即早晨跟着车子转,中午围着盘子转。

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小车使用办法,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。怎样改?笔者以为,一要像企业改制那样,实行租赁承包或转让给驾驶员个人经营,然后不管什么人公事用车公家出钱,私事用车个人出钱,承包或租赁转让金收不回来,则由驾驶员掏腰包。二要制定制度。对小车使用、管理作出若干明确规定,以保证小车租赁、承包或转让顺利进行。三要加强监督。由纪委、监察部门和广大群众切实加强监督,谁不执行制度就查处谁。这样做,有利于贯彻落实《劳动法》,使机关、事业单位小车驾驶员过好双休日;有利于机关勤俭节约和领导干部艰苦朴素,勤政为民;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作风,密切干群党群关系;有利于纠正不正之风,惩治腐败,推进廉政建设。

江苏射阳县交通局李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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